question-icon 婚后以个人名义买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我结婚后,用自己的钱以个人名义买了套房子。我想知道这套房子算我个人财产吗?还是说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呢?我有点担心以后万一出现财产纠纷,所以想弄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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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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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婚后以个人名义买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基本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而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依法取得的,专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婚后以个人名义买房,资金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套房子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婚后的工资收入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用这些钱来买房,即使房子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婚后以个人名义买的房子可能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第一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房子,并且能够证明资金来源是婚前财产,同时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购买了房子,且有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资金来源是婚前存款,那么该房子属于个人财产。第二种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明确该房产属于一方所有,那么按照约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综上所述,婚后以个人名义买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购房资金来源、夫妻双方是否有约定等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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