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发回重审的审理程序是怎样的?


在离婚案件中,当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时,其审理程序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流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发回重审的概念。发回重审是指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作出的裁判,认为其在程序或实体上存在错误,而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进行审理的一种制度。对于离婚案件来说,常见的发回重审原因可能包括原审程序严重违法,比如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原审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这为离婚案件发回重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当离婚案件被发回重审后,原审法院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这意味着原来审理该案件的法官不能再参与重审,以保证重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重审程序基本和一审程序类似。首先是立案阶段,法院会对发回重审的案件重新进行立案登记。之后是送达诉讼文书,法院会向原被告双方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等法律文书,告知他们重审的相关事宜和开庭时间。 接下来进入审理阶段,一般会先进行法庭调查。在这个环节中,双方当事人需要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在离婚案件中,可能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等问题,双方都要拿出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然后是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也会根据情况组织调解。离婚案件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依法作出判决。 当事人对重审后的判决结果如果仍然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般来说,不服判决的上诉期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总之,离婚案件发回重审的审理程序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流程,当事人在这个过程中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