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不合格开发商是否要负责修理?
我买的房子出现了墙面裂缝、地面不平等质量问题,找开发商反映,他们却推脱责任。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房屋质量不合格的话,开发商是不是有义务给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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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框架下,当房屋质量不合格时,开发商通常是需要负责修理的。这背后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和原理。首先,从合同角度来看,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有义务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房屋质量不合格,就意味着开发商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采取补救措施,这里的补救措施就包括对不合格房屋进行修理。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对于一般质量问题,虽然没有达到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程度,但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根据该解释第十条,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也就是说,只要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不合格的情况,无论是主体结构问题还是一般质量问题,开发商都有责任进行修理。如果开发商拒绝履行修理义务,购房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相关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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