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后尿失禁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术后尿失禁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也就是说,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满足几个关键条件。 其一,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意味着实施医疗行为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比如一家正规医院的医生和护士,他们在进行医疗活动时才可能涉及医疗事故的判定。 其二,要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这些规范和常规是医疗行业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是保障医疗安全和质量的基本准则。例如,手术过程中医生没有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或者护士在护理过程中违反了护理规范,就可能构成违规行为。 其三,要有过失。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给患者造成损害,但因为疏忽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虽然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损害,但轻信能够避免。比如医生在手术前已经发现患者有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术后并发症,但他认为自己经验丰富不会出现问题,结果还是发生了术后尿失禁,这就可能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其四,要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术后尿失禁显然对患者的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影响了患者的生活质量。 在判断术后尿失禁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一般需要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确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如果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患者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存在其他过错,给患者造成了损害,患者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总之,术后尿失禁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不能一概而论,需要通过专业的鉴定和对具体情况的分析来确定。患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