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算计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对象还没结婚,最近在商量买房的事儿,但是感觉对方有点算计,比如付款比例、名字登记这些。我就想知道,如果是婚前这样算计着买的房子,之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很担心自己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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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婚前算计买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得根据具体的买房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子,并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举个例子,小李在结婚前自己出全款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也只有他自己的名字,那这套房子在他结婚后也依然是他的个人财产。 其次,要是一方在婚前付了首付,然后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房子一般归付首付一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婚前买房是双方共同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种登记方式可以看作双方对该房产归属的一种约定,视为双方共同拥有这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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