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婚后加名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对象结婚前,他买了一套房子。现在结婚了,他要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我想知道,加名之后这套房子是不是就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了?我有点担心之后万一有什么问题,房子的归属会有纠纷,所以想提前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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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婚前房子婚后加名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让我们来明确一下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 对于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子,通常情况下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然而,当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时,这一行为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一种赠与行为。也就是说,原房产所有人自愿将部分房产份额赠与给另一方。 一旦完成加名手续,房产的产权登记发生了变化,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房屋就成为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对该房屋享有平等的权益。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双方在加名时签订了相关协议,对房屋的份额进行了明确约定,那么就会按照协议来确定各自的产权份额。例如,协议约定一方占 70%,另一方占 30%,那么在分割房屋时就会按照这个比例进行。 此外,如果在加名后,双方因为某些原因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分割该房屋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购房款的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如果一方在购房时支付了大部分房款,而另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家庭的贡献相对较小,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房屋的分割进行适当调整。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协议来确定。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在加名时签订明确的协议,对双方的权益进行清晰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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