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的房子卖掉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在结婚前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打算把它卖掉。我有点担心,卖掉房子后的钱会不会变成我和我配偶的共同财产呢?毕竟这房子是我婚前就有的,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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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婚前的房子卖掉后是否算共同财产,我们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得明白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婚前的房子是一方全款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房子就是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当把这套房子卖掉后,所得的款项本质上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房子卖掉了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这就好比你把自己的一件私有物品换成了钱,钱还是属于你的。 然而,如果婚前的房子是一方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并且房子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在离婚时是需要进行分割的。如果把房子卖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卖房款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婚前首付30万买了一套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20万,房子增值了,卖掉获得100万。那么这20万还贷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就需要按照一定的方式在夫妻间进行分配。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在婚后,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将婚前房子卖掉后的款项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这种情况下,卖房款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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