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向亲戚借钱买房,婚后还给亲戚的钱算共同财产吗?
我婚前为了买房向亲戚借了钱,婚后和配偶一起赚钱把钱还给了亲戚。现在有点担心这部分还款的钱会不会算作夫妻共同财产。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情况下还给亲戚的钱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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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对于婚前向亲戚借钱买房,婚后还款这一情况,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婚后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婚前的借款,那么这部分还款的钱本身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通常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用这些收入去还钱,实际上就是动用了共同财产。 但是,房子的归属情况有所不同。如果房子登记在借款一方名下,那么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过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要求分割的。也就是说,虽然房子本身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用共同财产还款,这部分还款对应的权益,配偶是可以主张的。 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有特别的约定,比如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并且明确这笔还款是由借款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偿还的,那么就不能认定这部分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总之,婚后还款是否算共同财产,要结合还款资金来源以及夫妻双方是否有财产约定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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