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结婚前按揭买的算婚前财产吗
我在结婚前按揭买了套房子,现在结婚了,有点担心这套房子的归属问题。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婚前按揭买的房子到底算不算婚前财产呢?会因为婚后一起还贷款有变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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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婚前财产的概念。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对于结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子是否算婚前财产,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来说,如果房子是在结婚前以个人名义签订购房合同,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且房产登记在购房人名下,那么在法律上,该房屋的购买行为发生在婚前,就购买房屋这一行为而言,属于婚前个人的购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房子的首付款以及婚前已偿还的贷款部分对应的房产价值,通常会被认定为婚前财产。 然而,在婚后,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了房屋的贷款,情况就有所不同了。虽然房子的所有权可能仍属于婚前购房者,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是需要进行分割的。这是因为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偿还贷款,那么对于这部分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另一方是享有一定权益的。 例如,一方婚前支付首付50万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30万,离婚时房子增值到150万。那么,首付款对应的房产价值以及婚前增值部分属于婚前财产,而婚后共同还贷的30万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需要由双方进行合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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