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是否以登记簿为准?

我对象在婚前买了套房子,现在婚后要加上我的名字。我想知道加上名字后这房子是不是就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了?而且房子的归属是不是就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信息为准呢?有点担心自己权益问题,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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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财产
  • #共同财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关于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通常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当一方将自己婚前的房产在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时,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可以视为一种赠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房产上加名这种情况下,原房产所有人将另一方名字加上,意味着愿意与对方共同拥有该房产,另一方接受加名,赠与合同成立。所以,一般情况下,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后,该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关于是否以登记簿为准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这就是说,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簿上登记的产权人信息,是确定房屋产权归属的重要依据。当在房产证上加名后,不动产登记簿也会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此时登记簿上记载双方为产权人,那么从法律意义上,双方就共同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比如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加名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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