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老公给我写的关于离婚怎么分财产的内容有效吗
我和老公还没结婚的时候,他给我写了一份东西,说了以后要是离婚财产怎么分。现在我有点担心以后万一真走到那一步,这个东西有没有法律效力啊?就想知道这种婚前写的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到底能不能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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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老公给您写的关于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的内容,其效力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这份内容是你们双方自愿签署的,不存在一方被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同时财产分割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一般是有效的。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过,如果这份内容是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而之后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 所以,关键在于这份内容的具体性质、签署情况以及后续婚姻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建议保留好相关书面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相关概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是关于夫妻财产约定制的规定,赋予了夫妻双方对财产进行约定的权利,并且明确了约定的形式、范围以及对双方的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主要针对以协议离婚或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及债务处理协议在未成功离婚且一方反悔情况下的效力认定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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