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注册的商标被其他地方再注册算侵权吗
我之前注册了一个商标,用了一段时间后,发现其他地方有人又注册了这个商标。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想知道对方这样做算不算侵权,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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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先注册的商标被其他地方再注册是否算侵权,需要从多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商标权的概念。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一般来说,如果在先商标已经成功注册,并且在有效期内,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再次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这是违反商标法的行为。《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如果他人恶意抢注在先商标,在先商标权人可以通过商标异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内(三个月),在先商标权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陈述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商标局会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若商标已经注册成功,在先商标权人可以在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不过,如果在后注册的商标与在先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不同,且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通常不构成侵权。因为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限的。
所以,先注册的商标被其他地方再注册是否算 侵权,要结合具体情况,看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类似、对方是否存在恶意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如果在先商标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依据相关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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