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之前就在使用是否构成侵权?
我在一个商标 还没注册之前就开始使用了,现在这个商标被别人注册成功了,对方说我侵权,让我停止使用。我觉得很委屈,我先用的凭什么不能用。我想知道,我这种在商标注册之前就使用的情况,到底构不构成侵权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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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商标注册之前就使用是否构成侵权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我国,商标经过注册后,注册人就获得了受法律保护的商标专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这意味着,如果您在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之前,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并且这个商标已经有了一定的影响,那么您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不构成侵权。这里的“原使用范围”通常指的是原有的经营地域范围、商品或服务的种类范围等。
然而,如果您的使用超出了原使用范围,或者商标注册人要求您附加适当区别标识而您拒绝,那么就可能构成侵权。此外,如果您使用的商标没有一定的影响,那么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您继续使用该商标。
所以,判断您在商标注册之前使用商标是否构成侵权,关键在于您使用的商标是否有一定影响以及是否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如果遇到纠纷,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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