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中女方要钱是否合理?

我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和丈夫在商量离婚协议。我希望能在协议里让他给我一些钱,可又不确定这样合不合理。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在离婚协议里女方要钱这种情况到底有没有依据,哪些情况下合理,哪些又不合理呢?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协议
  • #财产分割
  • #损害赔偿
  • #抚养费用
  • #婚姻法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中女方要钱是否合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是合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也就是说,女方有权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其次,如果男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女方要钱作为损害赔偿也是合理的。比如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等行为导致离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无过错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另外,如果女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女方有权向男方请求补偿。这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所规定的内容。 还有,若女方直接抚养子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女方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也是合理合法的。 但如果女方没有上述正当理由,仅仅是主观想要钱,在法律上可能得不到支持。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 损害赔偿:因一方的侵权或过错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过错方需给予对方的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方面。 家务补偿:一方在家庭义务方面付出较多,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的补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