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扣除的部分是否不用交税?
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对税前扣除这块不太明白。工资里有些项目说是税前扣除,那这部分到底要不要交税啊?我就想搞清楚这个,免得自己稀里糊涂多交了税,想知道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税前扣除指的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一些项目。这些项目扣除之后,剩下的金额才是需要交税的部分,也就是说,税前扣除的部分确实是不用交税的。 以个人所得税为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面的减除费用六万元,还有专项扣除(比如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像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都属于税前扣除的范畴。 打个比方,小张一年的工资收入是12万元,按照规定可以扣除6万元的基本减除费用,还有他有一个正在上学的孩子,能享受1.2万元的专项附加扣除,另外他每月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等专项扣除一年共计2万元。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2万 - 6万 - 1.2万 - 2万 = 2.8万元。原本12万元的收入,如果不进行税前扣除,交税的基数就大很多,而经过扣除后,只需要对2.8万元这部分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税前扣除的这些部分是不用交税的,这样做也体现了税收公平和合理负担的原则。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