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预定合同是否生效?

我和别人签了个预定合同,就是提前约定一些事情和条件。但现在对方说合同不生效,不想按照合同来做了。我不太懂,就想问问这种预定合同到底生不生效啊?我需不需要按照合同继续履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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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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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合同,在法律上通常被称为预约合同。它是一种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先就未来要签订正式合同这件事达成一个初步的约定。 判断预定合同是否生效,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只要预定合同的订立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就具备了生效的基本条件之一。 此外,《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比如是成年人且精神正常,能够理解自己行为的后果;双方签订合同是出于真实的意愿,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合同的内容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个预定合同就是有效的。 举个例子,甲和乙签订了一份房屋预定合同,甲打算预定乙的房子,合同中明确了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格、后续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间等内容。甲和乙都是成年人,签订合同是双方自愿的,合同内容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那么这份预定合同就是生效的。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比如乙不能随意将房子卖给其他人,甲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条件与乙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预定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如果预定合同生效,而对方违约,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预定合同是否生效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的形式、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以及合同内容等多方面因素。在签订预定合同时,双方应当谨慎对待,确保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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