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要求做财产公证对吗
我马上要结婚了,最近和对象讨论财产的事,我心里有点纠结,既觉得做财产公证可能会伤感情,但又担心以后万一有财产纠纷。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婚前要求做财产公证到底对不对,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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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要求做财产公证没有绝对的对或错,这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首先,法律并没有规定婚前财产协议必须要做公证。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即便书面协议没有做公证,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比如小两口自己签订了一份婚前财产协议,明确了各自婚前财产的归属,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 其次,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也就是说,在涉及相关财产纠纷时,公证过的协议比没公证的协议,在证明财产归属等问题上更具说服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指出,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从法律角度保障自身权益来讲,婚前要求做财产公证是可行的一种方式,但最终是否做公证,还是要结合自身情感关系、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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