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案件不起诉这次算累犯吗
之前有个案子,最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现在又因为一些事可能涉及犯罪,心里很慌,就想知道之前那个不起诉的案子,在这次会不会被认定为累犯呀?想了解从法律角度到底是怎么规定和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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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了解一下累犯的概念。累犯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分子之前因为犯罪被处罚过,在一定条件下又再次犯罪的情况。在我国刑法里,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 一般累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特别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如果之前的案件不起诉,是不算累犯的。因为构成累犯有个重要前提,就是前一个犯罪行为得被法庭判决并执行完毕,或是获得赦免。不起诉意味着没有经过法院的审判和定罪,也就缺少了“前案被判刑罚”这个关键条件,所以肯定不可能构成累犯。 不过,虽然不算累犯,但之前的案件记录在某些情况下,还是有可能对当下案件的处理产生一定影响的。例如在法官量刑时,可能会参考之前的情况综合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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