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就业协议有公章打印出来是否有用?
我拿到一份三方就业协议,上面有公章,但我是打印出来的这份。我有点担心这样的打印件有没有法律效力,会不会影响我之后的就业权益。想问问这种有公章的打印版三方就业协议到底有没有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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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对于有公章的三方就业协议打印出来是否有用,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电子印章和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协议上的公章是可靠的电子印章,并且打印过程没有改变协议的内容和印章的完整性,那么打印出来的协议通常是有效的。 其次,如果这个公章是实体印章加盖后再进行打印的,一般情况下,只要协议内容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打印件也是有效的。这是基于《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三方就业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所以符合上述规定。 不过,为了避免潜在的纠纷,建议在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时,最好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用人单位确认打印件的效力。并且在签订过程中,仔细审查协议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在后续履行协议过程中出现争议,这份协议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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