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前科是否算累犯?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有过犯罪记录,也就是有了前科。最近我对法律知识比较关注,看到累犯这个概念,不太清楚自己这种有前科的情况算不算累犯。想知道在法律上,有前科和累犯之间到底是怎么界定的,有前科就一定是累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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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犯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有前科是否算累犯,首先要明确前科和累犯的概念。前科指的是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的情况。简单来说,就是曾经犯过罪坐过牢,现在又犯新罪了。而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由此可见,有前科并不一定就构成累犯。判断是否构成累犯,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第一,时间条件。普通累犯要求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新罪;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则没有时间限制。第二,刑度条件。普通累犯要求前后罪都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前后罪中有一个是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构成累犯。第三,主观条件。前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如果其中有一个是过失犯罪,也不构成累犯。第四,年龄条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不构成累犯。 所以,有前科只是构成累犯的一个基础条件,但不能直接等同于累犯。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才能认定为累犯。在司法实践中,是否构成累犯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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