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私人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夫妻私下拟定了离婚协议,还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这份协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条件的,只有夫妻双方最终完成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才会生效。这就好比一场比赛,只有到达终点(完成离婚登记),之前约定的规则(离婚协议)才开始真正起作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其次,如果是在离婚登记完成之后,夫妻双方又针对某些事项达成新的协议,只要这份新协议满足一定条件,就是有效的。这些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说就是双方都能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有能力做出这样的约定;意思表示真实,也就是没有受到欺骗、威胁等,是真心实意这么约定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不能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要求,也不能违背基本的道德和社会秩序。《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所以,如果想让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要么在办理离婚登记时按照规定签订规范的离婚协议;要么在离婚后,双方新签的协议满足上述有效条件。这样才能确保协议能够在法律上得到认可和保障。 相关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就是一个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简单说,就是有没有能力独立做一些有法律后果的事情。 意思表示真实:就是一个人内心的想法和他表达出来的意思是一致的,没有被强迫或者欺骗而做出违背自己本意的表示。 公序良俗: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就是社会正常运转的一般秩序和大家普遍认可遵循的道德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