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我刚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里规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我不太清楚这个试用期是不是算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面。要是不算的话,那我实际的合同期限就短了,我就想弄明白试用期到底包不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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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简单来说,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工作时间段,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这意味着,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而不是独立于劳动合同期限之外的。比如,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了一个月的试用期,那么这一个月的试用期是算在这一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内的。用人单位不能将试用期单独剥离出来,否则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 对于劳动者而言,在试用期内同样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益,如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等。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不履行这些义务,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了解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一法律规定,有助于劳动者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能促使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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