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男方给的彩礼,离婚后需要归还吗?

我结婚前男方给了彩礼,现在准备和男方离婚,不知道这彩礼要不要归还给他。我不太懂法律这方面的事,就怕处理不好惹上麻烦,所以想问问大家,从法律角度看,离婚后这彩礼需不需要归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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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彩礼返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对于婚前男方给的彩礼,离婚后是否需要归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彩礼的概念。彩礼通常是指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赠送的聘金、聘礼等。它是一种具有特定习俗和文化背景的财物赠与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第一种情形,很好理解,如果男女双方只是按照习俗给了彩礼,但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彩礼是需要返还的。因为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并未成立。 第二种情形,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比如两人登记结婚后,因为工作等原因一直分居两地,没有共同的家庭生活。这种情况下离婚时,男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会支持。这是因为给付彩礼的目的通常是为了建立共同生活的家庭,既然没有实现这个目的,彩礼返还也较为合理。 第三种情形,如果婚前男方给付彩礼后,导致自己家庭生活陷入困难,比如因为给彩礼背负了大量债务,影响了正常的生活水平。在离婚时,男方也可以请求返还彩礼。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要证明“生活困难”,一般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如果不存在上述三种情形,比如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男方也没有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那么在离婚时,女方通常不需要返还彩礼。因为这种情况下,彩礼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双方的婚姻生活。 总之,婚前男方给的彩礼,离婚后是否归还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具体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双方对此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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