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解押后是否会出具证明?
我之前用房产做了抵押,现在贷款还清办理了解押手续。我想知道解押完成后,相关部门会不会给出什么证明呢?我担心没有证明之后会有麻烦,也不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所以想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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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解押后是会出具相关证明的。 房产解押,简单来说就是解除对房产的抵押限制。当你之前因为贷款等原因将房产抵押给了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在还清债务后,就可以办理解押手续,让房产恢复自由状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在房产解押的情形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解押的相关信息,并向权利人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在原不动产权证书上进行相应的标注。 一般来说,常见的证明形式就是不动产登记证明。这个证明是由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它能证明该房产的抵押已经解除。另外,有些地方还会在原有的不动产权证书上加盖解押的印章或者进行备注,以此来表明房产已经完成解押。 这些证明非常重要,它们是房产解押的重要凭证。对于产权人而言,持有这些证明可以确保其对房产的完整产权得到确认,避免日后在房产交易、再次抵押等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而且,在涉及房产的各种权益纠纷时,这些证明也能作为有力的证据,维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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