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家情况是父母出了钱给子女买房,房产证写的是子女名字。现在子女面临婚姻财产方面的一些问题,想明确下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在不同出资和还贷情形下该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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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且房产证上仅写子女个人姓名。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情况一般可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在此类情形中,该房产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父母仅仅在子女婚后支付购房首付款,而由子女及其配偶共同承担剩余贷款时,情况会有所不同。首付款部分仍可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但贷款部分以及未来房产增值的价值则可能成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因为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行为,使得房产的部分价值是由夫妻共同努力所创造的。 假如父母在子女婚后仍然为新购房产投入大量财力物力,且并未事先声明或签订书面协议,那么这些付出便有可能被视为赠予子女夫妇二人的礼物,因此所购买的房产亦存在成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可能。总之,具体的财产认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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