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权利人是否为产权人?
我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写了我的名字,我以为我就是房子的产权人了。但朋友说房产证权利人不一定就是产权人,我有点懵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房产证权利人到底是不是产权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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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房产证权利人通常是产权人,但也存在特殊情况。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房产证权利人和产权人的概念。房产证权利人,简单来说,就是在房产证上登记的、享有房屋相关权利的人。这里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而产权人,指的是对房屋拥有完整所有权的人,所有权是一种对财产最全面、最充分的支配权。 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就是产权人。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房屋的产权通过登记来确定归属,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基于登记取得房屋产权,成为产权人。例如,张三购买了一套房子,在办理房产证时将自己登记为权利人,那么张三就是该房屋的产权人,拥有对房屋的各项权利。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导致房产证权利人不一定是产权人。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如果房屋是通过非法手段登记在某人名下,而真正的产权人不知情,后来第三人在不知情且支付合理对价等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情况下取得该房屋的登记,此时房产证上的权利人可能并非真正的产权人。又或者存在借名买房的情况,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登记在他人名下,虽然房产证上的权利人是被借名人,但实际产权人是出资人。 所以,虽然通常房产证权利人就是产权人,但不能一概而论,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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