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受法律保护吗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已经就财产分割达成了一致,写好了相关协议。但心里还是有点不踏实,就想问问这种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在法律上能不能得到保护啊?是只要写了协议就一定受保护,还是有其他条件呢?很想弄清楚这个,求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协议离婚
  • #财产分割
  • #法律保护
  • #离婚协议
  • #法律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受法律保护的。 首先,得明白什么是协议离婚和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都自愿同意离婚,并且对离婚相关的一系列事情,比如财产怎么分、孩子归谁养等,都商量好了,然后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财产分割就是对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像房子、存款、车子等,按照双方商量好的办法进行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这就说明,从法律规定来看,只要是符合要求的协议离婚及财产分割协议,是被认可的。 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要受法律保护,得满足一些条件。一是双方得自愿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就是说没有被欺骗、被强迫,完全是自己心甘情愿的。比如一方用威胁对方家人的方式,迫使对方在财产分割协议上签字,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就可能不受法律保护。二是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比如不能通过协议把夫妻共同财产都给一方,而让另一方净身出户,这种明显不合理的约定,可能就不符合法律要求。三是协议要经过双方签字,并且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只有办理了离婚登记,这份财产分割协议才会生效。 要是有一方后来反悔了,除非能够证实存在欺诈、胁迫之类的情况,不然协议大多会被判定为有效。不过要是只签了关于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却没有去办离婚登记,那么这个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只能被视作双方协商的一个依据。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 财产分割: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划分分配的行为。 欺诈: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胁迫: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