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后财产公证是否有效,该怎么办?
我和前妻离婚了,当时对财产分割做了约定,现在打算去做财产公证。但我不知道这公证有没有效,也不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我就怕白跑一趟,所以想问问懂的人,离婚后财产公证到底有没有效,要怎么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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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公证一般是有效的。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在离婚后进行财产公证,其实就是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证明。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这意味着,只要财产公证的过程符合法律规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公证后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要办理离婚后财产公证,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通常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离婚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然后双方共同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要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公证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还可能会向相关人员进行询问、核实情况。如果材料齐全、真实合法,公证机构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证,并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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