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上家被抓,下家提供二维码是否犯法?
我之前给一个人提供过二维码,后来才知道这人涉及帮信罪被抓了。我有点慌,不知道自己这种提供二维码的行为算不算犯法,也不清楚会面临怎样的后果,所以想问问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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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里关键看提供二维码的下家是否“明知”上家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确切知道很好理解,就是明确知晓对方在犯罪。而应当知道则需要根据一些情况来综合判断,比如上家有明显的违法迹象,像承诺给下家高额报酬且行为异常等,这种情况下,即便下家说自己不知道,也可能被认定为应当知道。 此外,还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形都属于情节严重。 如果下家确实不知道上家犯罪,且提供二维码的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那么通常不构成帮信罪。但如果存在明知且情节严重,就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并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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