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他人、恐吓是否犯法?
我跟人起了冲突,对方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侮辱我,还对我进行恐吓,我心里很害怕也很气愤。我想知道他这样的行为是不是犯法了,我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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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他人、恐吓他人的行为通常是犯法的。 首先,从侮辱他人的角度来看,侮辱是指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公然,强调的是在众多人面前或者可能使众多人知晓的情况下进行侮辱行为。比如在商场、学校等公共场所辱骂他人,就属于公然侮辱。 其次,关于恐吓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同样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恐吓行为会使他人的人身安全感受到威胁,比如通过言语、信件、电话等方式,让对方产生恐惧心理。 如果侮辱、恐吓行为情节严重,达到犯罪程度,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例如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所以,当遭遇公然侮辱、恐吓等行为时,受害者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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