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盗窃者就赃物性质欺骗收赃者,收赃者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吗?

我收了一批东西,后来才知道是赃物,卖给我东西的人当时还骗我说不是赃物。我也不清楚这是不是真的不知情就没事,就想问问,这种盗窃者欺骗我,我收了赃物,会不会被认定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啊?
展开 view-more
  • #掩隐罪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是犯罪所得,也包括应当知道是犯罪所得。 “应当知道”并不是指绝对的确定,而是结合一般人的认知水平和当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在盗窃者就赃物性质欺骗收赃者的情况下,判断收赃者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关键在于收赃者是否属于“明知”。如果收赃者确实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盗窃者的谎言,且在交易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的异常情况,基于正常的认知水平无法判断是赃物,那么就不能认定收赃者“明知”是犯罪所得,也就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例如,收赃者以合理的市场价格收购物品,且盗窃者提供了看似合理的物品来源证明等,这种情况下收赃者有可能被认定为无犯罪故意。然而,如果存在一些明显的异常情况,即使盗窃者欺骗了收赃者,收赃者也可能被认定为“应当知道”是赃物。比如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交易地点或方式隐蔽、物品本身有明显的被盗痕迹等,这些因素都可能表明收赃者应当对物品的来源产生怀疑,在这种情况下仍进行收购,就有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