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现在要求补上往年的物业费,拒绝今年的物业费,这样合理吗?

物业让我补缴往年的物业费,可我觉得他们服务不到位,就想拒绝交今年的物业费,不知道我这么做合不合理,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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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费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这种做法是否合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物业费的相关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业主有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对于补缴往年物业费的要求,如果物业确实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的服务,那么业主就应当补缴。因为物业服务合同是持续履行的合同,物业提供了服务,业主就需要支付费用。若业主认为物业在过去存在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比如与物业协商、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或者通过诉讼等方式,而不能直接拒绝缴纳物业费。 而对于拒绝缴纳今年的物业费,如果业主以物业往年服务不到位为由,这通常是不合理的。因为每一年的物业服务是独立的,业主不能因为过去的问题而拒绝支付当前的费用。当然,如果今年物业仍然存在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业主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与物业沟通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在未解决问题之前,不能随意拒交物业费,否则可能会面临物业的催缴甚至被起诉。总之,业主和物业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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