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赡养公公是否违法?
我和老公结婚后,和公公一起生活。最近因为一些矛盾,我不想再管公公的生活起居了,可又担心这样做会违法。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拒绝赡养公公到底算不算违法呢?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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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拒绝赡养公公并不违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所指的子女,是父母的亲生子女或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具有直接血缘关系或法定拟制血缘关系的子女,并不包含因婚姻关系而形成的儿媳。所以从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的角度讲,儿媳没有直接赡养公公的法定义务。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儿媳丧偶后,对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意味着丧偶儿媳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在法律上被认可为有资格参与继承公公的遗产,也从侧面体现了法律对丧偶儿媳赡养公婆行为的鼓励与肯定。 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儿媳赡养公公,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家庭和谐和道德伦理角度出发,儿媳协助丈夫履行对公公的赡养义务,是有助于维护良好家庭关系的。同时,这也是社会所倡导的传统美德。 相关概念: 姻亲:是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关系,比如儿媳与公公就是因婚姻而形成的姻亲关系。 主要赡养义务:是指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等多方面,对被赡养人进行长期、稳定且具有实质性的照顾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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