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是否算婚后财产?
我结婚后家里房子动迁了,分了套动迁房。我不太清楚这套动迁房在法律上算不算婚后财产,毕竟涉及到以后很多事,比如万一婚姻有变故,财产分割就很麻烦。所以想了解下动迁房到底算不算婚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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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是否属于婚后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婚后财产的概念。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如果动迁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房产拆迁而获得的。比如,该房产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建造的,那么动迁后获得的房屋通常会被认定为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为这本质上是夫妻共同财产形式的转变,从原来的房产变成了动迁房。 然而,如果动迁房是基于一方的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得,并且在动迁过程中没有因为婚姻关系或另一方的贡献而使动迁利益增加。例如,婚前一方就拥有一套房产,拆迁时按照该房产的面积、价值等因素进行补偿,没有考虑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或另一方的投入,那么这套动迁房一般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后财产。 另外,如果动迁过程中,除了原房产的因素外,还考虑了夫妻双方的人口因素等。比如,按照家庭人口数量给予了额外的安置面积或补偿款,那么这部分基于夫妻共同因素获得的利益,可能会被认定为婚后财产。这种情况下,动迁房可能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判断动迁房是否为婚后财产,要综合考虑动迁房的来源、动迁政策以及夫妻双方在动迁过程中的贡献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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