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产权是否属于户主?

我家最近分到了一套安置房,房产证上写的是户主的名字。我想知道,这套安置房的产权是不是就完全属于户主了呢?我作为家庭成员,对这套房子有没有一定的权益?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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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产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安置房产权是否属于户主,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安置房的概念。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在判断安置房产权归属时,关键要看安置房的取得方式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该安置房是基于户主个人的拆迁补偿所得,且在办理产权登记时明确登记为户主一人所有,那么从产权证书的角度看,产权属于户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不动产以登记作为物权生效的要件,既然登记在户主名下,户主在法律上就拥有该房屋的产权。 然而,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很多时候,安置房是对整个家庭的安置,是按照家庭人口数量、原房屋面积等因素综合确定的。这种情况下,虽然产权登记在户主名下,但不能简单认为产权就只属于户主一人。其他家庭成员可能基于拆迁安置政策,对该房屋也享有一定的权益。例如,有的拆迁安置协议会明确注明安置人口的范围和权益分配,即使产权登记在户主名下,其他安置人口同样对房屋有相应的居住权等权益。 另外,如果涉及到家庭内部的约定,比如家庭成员之间签订了协议,对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和使用进行了明确约定,只要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综上所述,安置房产权是否属于户主,要综合考虑房屋的取得情况、产权登记情况、拆迁安置政策以及家庭内部约定等多方面因素。如果家庭成员之间对安置房产权归属存在争议,建议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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