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试用期内离职是否违约?

我和公司签了合同,现在还在试用期,因为个人发展原因想离职,但又担心会违约。我不太清楚在试用期内离职的规定,想问问这种情况算违约吗,会不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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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离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合同试用期内离职是否违约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试用期的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在这段时间里,双方都有机会评估彼此是否合适。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提供了明确的规定。该法第三十七条指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按照规定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那么这种离职行为就是合法的,不算违约。 这里所说的‘提前三日通知’,是一种法定的程序要求。劳动者可以以书面形式,如辞职信,或者通过其他能留下记录的方式告知用人单位自己离职的意向和时间。这样做既能保障用人单位有一定的时间做好工作交接等安排,也赋予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相对自由的择业权。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了服务期。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就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此外,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时违反了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等其他约定,同样可能构成违约。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若违反该协议,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离职,不算违约。但如果存在服务期约定、竞业限制协议等特殊情况,且劳动者违反了相关约定,就可能构成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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