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定期定额是全部交税吗?
我是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最近生意不错,销售额超过了核定的定期定额。我就想知道,超过定期定额的部分是单独计税,还是要把全部收入拿来交税啊?有点搞不清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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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定期定额”。定期定额征收是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关于超过定期定额是否全部交税的问题,答案是需要分情况来看。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规定,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款。也就是说,如果您申报的经营额超过了税务机关核定的定期定额,那么超过部分是需要交税的。 对于超过部分的计税方式,通常是按照您所适用的税种和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比如,如果您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征收率方面,可能适用3%(疫情期间有优惠政策)等。超过定期定额的销售额,就按照这个征收率来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且在很多情况下,除了增值税,还可能涉及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这些附加税费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 如果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具体幅度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如果未按照规定期限自行申报,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所以,超过定期定额后,不是全部收入都按照一个统一标准重新计税,而是针对超过部分按照规定计税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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