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没超过定额是否需要交钱?
我是个体工商户,采用定期定额征收税款。这个月我的营业额没达到定额标准,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还需要向税务部门交钱吗?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怕漏交了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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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收征收管理中,定期定额征收是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对于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如果实际经营额、所得额没超过定额,按照定额缴纳税款。依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规定,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内按照定额定率缴纳税款的,视为已申报。也就是说,当您的经营情况没有超过核定的定额时,您需要按照核定的税额来缴纳税款。 不过,如果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而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低于定额一定幅度的,定期定额户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的申请。这体现了税收征收的灵活性和合理性,以适应纳税人实际经营状况的变化。 所以,在没超过定额的情况下,一般是要按照定额交钱的,但要持续关注自身经营情况和税收政策的变化,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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