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安置房再买商品房是否算二套房?
我之前买了套安置房,现在想再买套商品房。不知道这种情况再买的商品房会不会被算作二套房啊,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认定的,有什么相关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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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买了安置房再买商品房是否算二套房,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首先,我们要了解“二套房”的概念。二套房通常是指一个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已经有一套住房,再次购买住房时,这套新买的住房就被视为二套房。在认定是否为二套房时,主要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对于安置房,如果该安置房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进行了产权登记,那么在房产系统中就会有记录。此时再购买商品房,从房产套数认定上来说,新买的商品房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二套房。不过,不同地区对于安置房和二套房认定的政策可能会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根据安置房的性质来判断,比如如果安置房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或者虽然办理了登记,但当地政策明确规定安置房不计入住房套数认定范围,那么再购买商品房时就可能不算二套房。所以,当你买了安置房后再买商品房是否算二套房,建议你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或者贷款银行进行咨询,以获得准确的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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