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是否医疗过错的原则是什么?


判断是否构成医疗过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个原则。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这些原则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医疗水准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行为时,应达到同行业一般的医疗水准。通俗来讲,就是医生在治疗时要按照同行普遍认可的方法和标准来操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体现了医疗水准原则,如果医生的行为低于同行普遍水平,导致患者受到损害,就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医疗过错。 其次是告知同意原则。医生有义务向患者或其家属充分说明病情、治疗方案、可能存在的风险等信息,并取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如果医生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治疗并受到损害,也可能构成医疗过错。 再者是因果关系原则。医疗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必须是由医生的过错行为导致的。在实际判断中,需要通过专业的鉴定来确定因果关系的存在与否。如果患者的损害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即使医生存在一定的失误,但该失误与损害后果没有直接关联,那么就不能认定医生存在医疗过错。 最后是合理注意原则。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谨慎地进行每一个医疗行为。这包括认真询问病史、进行全面检查、准确诊断和合理治疗等。如果医生因为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导致患者受到损害,也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医疗过错。 总之,判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多个原则,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在实际情况中,如果患者怀疑存在医疗过错,可以通过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