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后又归还物品还算盗窃吗?
我之前因为一时糊涂偷了别人的东西,但是之后心里一直过意不去,就又把东西还回去了。我现在特别担心这算不算盗窃,会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啊,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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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盗窃后又归还物品仍然算盗窃。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盗窃”这个概念。盗窃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强调的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想要把别人财物据为己有的想法,并且实施了窃取的动作。一旦行为人完成了窃取行为,使财物脱离了原主人的控制范围,盗窃行为就已经既遂了。也就是说,不管之后有没有归还财物,盗窃这个行为已经发生并且完成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过,盗窃后又归还财物这种情况在量刑时是会被考虑的。因为行为人主动归还财物,减少了被害人的损失,反映出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司法机关在处理时,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把归还财物这一情节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比如原本可能判较重的刑罚,因为归还财物这一情节,可能会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罚,甚至有可能会免除刑事处罚,但这都要结合案件的整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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