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后是先发放工资吗?
我所在的公司经营不善要破产清算,我担心我的工资拿不到手。想知道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是会先把员工工资发了,还是有其他的先后顺序呢?我就指着这点工资生活呢,心里特别着急,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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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员工工资的发放顺序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破产清算的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当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等破产情形时,就会进入到破产清算程序。 对于员工工资在破产清算中的清偿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有明确规定。该条法律将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员工工资的清偿顺序是比较靠前的。在破产财产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就会先用来支付员工的工资、相关补助、补偿金等。这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毕竟工资是员工维持生活的重要来源,员工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破产财产在支付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全部员工工资,那么只能按照比例进行清偿。也就是说,员工可能无法拿到全额的工资。但无论如何,法律都保障了员工在破产清算中对于工资等权益的优先受偿权。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破产清算后会先发放员工工资等相关权益,但最终的情况还需要根据破产财产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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