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辞职工资会发放吗?
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工作了一段时间,现在想辞职,但是不确定公司会不会发我试用期这段时间的工资。我担心公司以我在试用期离职为由,拒绝给我发工资。想问下从法律角度看,试用期内辞职工资到底发不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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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试用期内辞职工资是否发放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获得相应的报酬。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也指出,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支付工资。即使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也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理由。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试用期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工资纠纷。 总之,试用期内辞职工资是应该发放的。劳动者在遇到工资被克扣或拖欠的情况时,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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