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贷时买卖合同需要抵押吗?
我打算办理房贷来买房,现在已经签了买卖合同,但是不太清楚在办房贷的过程中,这个买卖合同是不是必须要拿去抵押呀?我担心如果抵押了会有风险,也不知道不抵押能不能顺利办下房贷,所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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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房贷的过程中,通常抵押的并非房屋买卖合同,而是房屋本身。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一下。房屋买卖合同是你和开发商或者卖方签订的,用来约定双方关于房屋买卖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房价、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内容。它是一个证明你有购房这件事的合同文件。而办理房贷时涉及的抵押,指的是你把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物给银行。当你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会评估房屋的价值,然后根据一定比例给你发放贷款。一旦你无法按时偿还贷款,银行有权依据法律程序处置抵押的房屋,以收回贷款本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在办理房屋抵押时,需要去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只有完成登记,银行的抵押权才正式设立。所以,办理房贷时一般不需要抵押买卖合同,而是要将所购房屋进行抵押并办理登记。 另外,银行要求抵押房屋,也是为了保障自身的债权安全。因为房屋价值相对稳定,并且有明确的产权归属,便于在你违约时进行处置。而买卖合同本身并不具备像房屋那样的实际价值和可处置性,所以不会作为抵押的对象。 如果你顺利还清了房贷,那么根据相关规定,银行会配合你办理房屋抵押的解除手续,你对房屋的所有权就不再受抵押限制,完全归你自由支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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