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犯什么罪现在还犯什么罪算不算是累犯?
我之前犯过一次罪,现在又犯了和之前同样的罪。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就属于法律上所说的累犯。想了解一下,判断累犯是只看前后犯的罪是否一样,还是有其他的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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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原来犯什么罪现在还犯什么罪是否构成累犯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累犯的概念。累犯指的是因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和第六十六条对累犯作出了具体规定。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了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过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从这个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判断是否构成一般累犯有几个关键条件。首先,前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如果其中有一个是过失犯罪,那就不构成累犯。其次,前后罪都要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最后,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之内。所以,即使前后犯的是同样的罪,但如果不符合这些条件,也不能认定为累犯。 另外,《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了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也就是说,对于这几类特定的犯罪,不管前后罪间隔多久,只要再次犯这几类罪中的任意一种,就构成累犯。 综上所述,原来犯什么罪现在还犯什么罪不一定就是累犯。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况,结合《刑法》中关于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的规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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