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下课玩闹受伤,学校有责任吗?


学生下课玩闹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我们从不同方面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也就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对学校实行的是过错推定原则。这意味着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学校下课玩闹受伤,学校默认是要承担责任的。除非学校能够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教育和管理的职责。比如学校有完善的课间管理制度,安排了足够的老师进行巡查,并且对学生进行了充分的安全教育等。 而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即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受伤学生的家长需要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比如学校没有制定合理的课间活动规则,或者在事故发生时没有老师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等。如果家长能够证明学校存在过错,那么学校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在判断学校是否有责任时,还需要考虑学校的安全保障义务。学校有义务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包括对教学设施、场地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如果学生因为学校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在玩闹时受伤,那么学校肯定是有责任的。 综上所述,学生下课玩闹受伤,学校不一定有责任,关键在于学校是否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如果遇到此类纠纷,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