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做游戏受伤,学校有责任吗?


在讨论学生在学校做游戏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这个问题时,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说,对于不满八周岁的学生在学校做游戏受伤,学校通常是要担责的,除非学校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教育和管理义务。比如说,学校对游戏活动进行了合理的组织安排,提前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在游戏过程中有老师进行有效的监管等。 而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这就意味着,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学生在学校做游戏受伤,学生家长需要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学校才会承担责任。例如,学校组织的游戏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老师在学生做游戏时擅离职守等情况。 在判断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时,有多个方面需要考量。从教育方面来看,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了必要的安全教育,像游戏规则、安全注意事项等。从管理方面来说,学校对于游戏活动的组织是否合理,场地和设施是否安全,在游戏过程中是否有足够的老师进行监管等。如果学校在这些方面存在缺失,那么就很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如果学生受伤是由于其他学生的行为导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也就是说,如果是其他同学导致自己孩子受伤,先由该同学的监护人承担责任,若学校有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学校要承担补充责任。 综上所述,学生在学校做游戏受伤,学校不一定有责任,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学校是否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以及受伤的具体原因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