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注销了,公章就无效了吗?
我之前经营了一家小店,办了营业执照还刻了公章。现在小店不做了,营业执照已经注销了,但是公章还在我手里。我不太确定,营业执照注销之后,这个公章是不是就没有效力了,还能不能再用?有点担心用了会有法律问题,所以想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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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销后,公章原则上是无效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章的作用。公章是公司等主体对外进行活动的重要凭证,代表着主体的意志和行为。它就像是主体的一个‘签名’,在很多场合使用,比如签订合同、出具证明等。当营业执照注销时,意味着该市场主体在法律上的经营资格已经终止。从法律角度来说,主体不存在了,基于主体存在而赋予公章的代表效力也就失去了基础。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对于企业来说,营业执照注销后,公章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妥善处理,一般是要交回给相关部门或者销毁。 如果在营业执照注销后仍然使用公章,可能会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比如,使用已注销主体的公章签订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欺诈行为,合同的相对方有权要求撤销合同,并要求使用公章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给他人造成了损失,使用公章的人还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比如构成合同诈骗罪等。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在营业执照注销后,公章应及时按照规定处理,使其不再具有使用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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