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二次手术算医疗事故吗?
我之前骨折做了手术,现在又要进行二次手术,心里特别纠结,也很担心。我想知道这种骨折后进行二次手术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医疗事故啊?我该怎么去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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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骨折二次手术是否算医疗事故,我们得先了解什么是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也就是说,判断的关键在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没有过错,是不是因为他们的违规操作才导致患者需要二次手术。如果医疗机构在第一次手术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过错,像手术操作失误、没有严格遵守手术规范、对患者的病情评估不准确等,进而造成患者必须进行二次手术,那么这种情况就很可能构成医疗事故。比如说,手术时医生把不该切除的组织切除了,或者内固定物放置位置不当,引发了后续问题,这一般就是医疗事故。 但要是二次手术是因为患者自身的原因,比如没有按照医嘱好好休养、过早进行剧烈活动、自身身体恢复能力差等,导致骨折愈合不良而需要二次手术,那就通常不属于医疗事故。另外,有些骨折情况本身就比较复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即使医生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和诊疗水平,也可能出现需要二次手术的情况,这种也不算医疗事故。 如果患者怀疑骨折二次手术是医疗事故,可以先和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协商,看看能否达成一致。要是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处理过程中,一般需要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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