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委托律师是否还需要掏钱?
之前委托过律师处理一个法律事务,现在又有新的法律事务要委托同一个律师,不太清楚这种二次委托律师的情况,需不需要再次支付费用呢?有点拿不准,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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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委托律师是否需要再次付费,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法律角度来讲,委托律师本质上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也就是说,你和律师之间的委托,就是你花钱让律师帮你处理法律事务。 如果第一次委托的时候,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明确涵盖了后续可能出现的二次委托事务,并且费用已经包含在其中,那么二次委托就无需再额外掏钱。比如,在处理一个复杂的商业纠纷案件时,合同约定律师负责整个纠纷处理的所有环节,包括可能出现的上诉阶段,那么当进入上诉阶段进行二次委托时,就不用再支付费用。 然而,如果第一次委托合同只针对特定的事项或阶段,那么二次委托通常是需要重新付费的。因为律师为你处理新的事务,会投入新的时间和精力。例如,第一次委托律师处理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后续又想委托律师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这就属于新的委托事项,需要重新和律师协商费用并支付。 此外,即使是二次委托,费用的多少也不是固定的。律师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所需的工作量、自身的专业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收费标准。双方可以重新协商费用金额,参考市场行情、行业惯例等达成一致。所以,在二次委托律师时,一定要和律师明确费用问题,最好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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